北魏才有花木兰,鲜卑枭雄的历史中,妇女顶了半边天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出自乐府诗集的木兰辞,以平易近人的词句,把花木兰从接到军帖到替父从军、再到胜利凯旋的全过程描写的细致入微,充分勾勒出一位女将的风采。同时,诗中透露出的北魏女权情况,也逐渐形成了一个话题,近年来有不少人在研究。

鲜卑妇女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是文武兼备。但是从某些记载来看,似乎这一点有些站不住脚。比如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所载,”其俗妻后母,报寡嫂,死则归其故父,计谋从用妇人。唯斗战之事乃自决之”。“其俗妻后母”就是指收继婚,父亲死后,儿子可以、并且应该娶除生母以外,父亲的其他妻子。不仅鲜卑如此,突厥、匈奴、柔然、乌孙、乃至蒙古都有这种习俗。

其实,这种收继婚并不像有些人说的,是因为妇女地位低,只能当物件一样进行“资产继承”,而是另有原因。我们可以从匈奴的婚俗来做大概了解:匈奴实行财产集中制,假设一位匈奴单于有四位阏氏,按照制度,每位阏氏可以分配到十顶帐篷,十个奴隶以及若干牛马羊骆驼。

新单于嗣位后,他的生母地位类似于中原王朝的太后,可以继续享有原来的帐篷、牲畜和奴隶。但其他阏氏所享有的待遇就不行了,一般都会随着老单于的过世而被收回。为使她们免于冻饿,新单于必须“勉为其难”地给她们新的地位,再娶这些阏氏,这样她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拥有原来的财产和奴隶。所以说,这种“收继婚”制度并非是对妇女的歧视,而是对财产和财产背后权利的再分配。

另外从上面提到的“计谋从用妇人”一句可以看出,鲜卑妇女可以参与一般事务。可见在鲜卑社会中,妇女地位并不低,在某些时期还相当高,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北齐、北周都是鲜卑人所建立的政权。而北朝社会男女相当平等。颜之推曾说曾说,“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指衙门)。代子求官,为夫诉曲”,可知,在鲜卑社会中,妇女拥有很高的地位,而夫妻之间更是平等对待。

颜之推又指出:“河北人事(指北齐社会),多由内(指妻子)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这段话是说以鲜卑文化为主的,北朝夫妻之间完全平等,不同于汉人,社会有男尊女卑的现象。

至于北魏时期,“立子杀母”的朝廷惯例,其实并不是因为妇女地位的低下,而是正因为对妇女地位和能量的恐惧才确立的。因为从后来文明太后冯氏执掌朝廷的情况来看,鲜卑女子本来就享有参政权利,如果再给她加上皇帝生母的头衔,那干政就会成为一种必然!这种情况,请问那个封建王朝能受得了!

当然,鲜卑妇女的风采早期并不见于史籍,这是因为早期鲜卑人的活动,只有重大政治、军事活动汉文文献才会载录,一般的社会习俗汉文文献往往略而不记。直到北魏建立,政治社会才渐趋稳定。这之后,有关妇女活动也开始见于文献。鲜卑妇女的勇健特征渐渐形成为北朝妇女的共有特征。《魏书.李孝伯传》记载了李波之妹的英姿:“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篷。左射右射必迭双,妇女尚如此,男子那可逢”,可见鲜卑妇女有巾帼不让须眉之态。

《颜氏家训》载:“河北妇人(泛指北朝妇女),织纤组训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功,大优于江东也”,这里的江东泛指南朝,也可以说是汉人女子。由此可见,鲜卑妇女既能骑射又善于女红。这可能就是平时“当户织”的花木兰,能够从容拿起武器,“从此替爷征”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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