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名副其实的清朝第一个皇帝,他开辟了清朝历史的新纪元

皇太极出生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是努尔哈赤与叶赫纳喇氏孟氏所生,在努尔哈赤诸子中排行第八,自幼受到努尔哈赤的钟爱。经常跟随父兄出兵东征西杀,锻炼了军事才能,丰富了阅历,后因战功显赫而升为贝勒,成为八旗中镶白旗之主和重要的军事将领。天命十一年(1626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因患毒宜不治而死,四大贝勒中皇太极无论政治眼光、军事才能和个人威望都在众贝勒之上,被拥举为汗。

九月一日,皇太极在沈阳故宫大政殿举行了庄严的即位典礼,接受群臣九叩之礼,改明年为天聪元年。在接受礼拜之后,皇太极又率诸贝勒向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行三拜之礼,不以君臣之礼相待,这一举动使得离心的亲兄弟垫时拢到了一起,也表明皇太极能屈能伸,很有魄力。皇太极即位以后,在后金内部实行全面的社会改革措施。

一、政治方面的改革和加强中央集权:

  • 重用汉官:

皇太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重用汉官。他对努尔哈赤曾大规模屠杀汉人衿绅和儒生非常后悔。他从实践中认识到,要统治一个国家,单纯依靠武力的征服是不够的,还需要文化和教育。天聪三年,他决定考选儒生。考取者分为三等,一等赏缎二匹,二等三等赏布二匹,各免二丁差舶,并候录用。通过几次考试,散处于辽东地区略通文义的知识分子大多数被吸收到后金政权中去,成为后来入关文职官员中的骨干。

  • 设立文馆与内三院:

文馆也称书房,是后金国汗召集部分儒臣起草文书诏令的处所。皇太极于天聪三年(1629年)四月,正式将文馆的工作分作两值(班),巴克什达海与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马浑、托布戚四人翻译汉文书籍,巴克什库尔缠同笔帖或吴巴什、查素喀、胡球、詹霸四人记注后金国朝事。从此文馆成为一个正式的办事机构。其授官为参将、游击者称巴克什,次之称笔帖式,其以儒生入馆工作尚未授官者称秀才、或称相公,无定员。文馆的设立,使文人参与后金政治并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由于文馆作用的重要与皇太极称帝的需要,天聪十年三月(1635年)将文馆改为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寨书史、寨修实录、撰拟郊天告庙表文、功臣告命。内秘书院掌撰外国往来书状、及刺谢祭文、并录各衙门章奏。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政事得失、御前进讲、并颁行制度。

  • 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

皇太极根据宁完我的建议,依照明制改革后金官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一管理全国的军事、民政、刑狱事宜,每部由一贝勒主管,下设承政四人,满承政二员,蒙古承政一员,汉承政一员,启心郎一员,承政之下各设参政八员,唯有工部参政满洲八员,蒙古二员,汉官二员。余为办事人员称笔帖式。全国重大事情仍由皇太极主持的诸贝勒和八旗大臣议政会议解决,但六部要直接向皇太极负责。六部的设立使后金有了全国统一的行政机构,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给予蒙古和汉官相当高的地位。

崇德元年(1636年)五月,皇太极称帝以后,根据汉官建议设都察院,以大凌河降将张存仁、祖可法为承政,都察院的职责是劝谏皇上、弹刻纠察六部以及诸王贝勒的不法行为。

天聪九年(1635年)林丹汗之子额哲投降,漠南蒙古全被后金统一,为了妥善地管理蒙古事宜,在崇德元年(1636年)设蒙古衙门,以尼堪为满承政,塔布囊达雅齐为蒙古承政。三年六月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因为理藩院是专管外藩及蒙古事务的,故无汉人参政。

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合称八衙门,是当时清王朝中央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基本上是按照明王朝的模式建立的,但也保留了一些清王朝的民族特点。

二、建立专制皇权:

皇太极名义上是后金国汗,实际上与几个大贝勒的权势区别不大。在处理政务上是执行努尔哈赤天命六年(1621年)的规定,四大贝勒每人轮流执政一个月,在朝会、宴会接见群臣时,皇太极与三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并排而坐,俩然如四汗。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后金政权的巩固,也不利于对明斗争的形势需要。

皇太极为了加强以汗为首的中央集权,削弱八旗贝勒的权势,逐步废除反映氏族社会军事民主落后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度。他采取各种办法,狠狠打击足以与自己争权的三大贝勒的势力。最后不仅削去三大贝勒每月轮流执政的大权,而且拉拢和团结其他贝勒为己用,从而提高了后金汗的地位,也使汗权得以加强和巩固。

三、建立蒙古、汉军八旗:

皇太极之所以建立蒙古、汉军八旗,一则是为了团结和拉拢汉族地主与蒙古贵族,加强统治基础;二则是为了增强军事力量,以适应对明作战的需要;三则是为了削弱满洲八旗主旗贝勒和旗内贝勒的势力,借以加强汗权。

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的组成虽然与满洲八旗相同,但是汉军八旗,蒙古八旗的固山额真是由皇太极任命,而且可以撤换,他直接指挥这两支八旗军,因此军事实力大增,其他贝勒无法抗衡。

四、发展经济:

努尔哈赤晚年,由于政策失误,致使后金的经济形势很糟,人民缺衣少粮,汉人的处境更是困难。皇太极认为要摆脱和克服经济困境,根本的出路就是千方百计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发展生产,活跃经济,实行改革。

  • 分屯别居:

努尔哈赤时,实行编庄,“汉人每十三壮丁编为一庄,按满官品级,分给为奴。于是同处一屯,汉人每被侵扰,多致逃亡”。皇太极针对这种情况,他即位不久,就采取满、汉“分屯别居”的办法,以缓和民族矛盾,使汉民安心生产。规定:“乃按品级,每备御(即牛录)止给壮丁八,牛二,以备使令。其余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辖之。”这样就有百分之四十的汉民从满官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成为由汉宫管理的自由“民户”。因此许多汉民壮丁变为国家管理的民户编民,而且实行“分屯别居”,协调了满汉关系,促进了农业生产。

  • 离主条例

皇太极为了调整生产关系,解放束缚在八旗贵族庄园里的生产者,使其变成自由民。天聪五年(1631年)七月,颁布《离主条例》,崇德三年正月,皇太极下令直接解放部分奴仆这些措施,不仅打击了奴隶主,削弱了奴隶制,而且许多奴仆成了自由民,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从而提高了生产的积极性。

  • 重农政策:

皇太极非常重视农业生产,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本”,“国之大经”,因此颁行一系列保护和鼓励农业生产的法令。

首先是不许扰农,把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他即位不久就下令停止大规模的建筑工程,天聪元年(1627年)九月,皇太极明令禁止屠杀大牲畜。

其次是保护汉民耕种,鼓励满族务农,确保农业生产有充足的劳动力。皇太极很清楚,后金的农业生产,主要依靠汉人,他们有农业生产的经验和技术,所以满汉分屯别居后,禁止满人到汉人居住地“擅取庄民牛、羊、鸡、家”等财物。皇太极为了改变满族壮丁只战不耕的现象,天聪年间开始实行“三丁抽一”,就是说三丁中一人披甲出征,二人留家生产,称为余丁。披甲人和余丁的关系是:余丁专事农业生产,保证披甲人的生计,而披甲人所得战利品也分给余丁,耕战相辅。

再次是重视农业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益。由于以上农业措施得法,收到很好效果,天聪年间后金的农业生产有了明显的发展,随之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从而使后金的经济逐步摆脱了困境。

皇太极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统一了漠南蒙古和黑龙江流域,改革了官制,后金的经济也因无战火迅速发展,而且意外地得到了传国玉玺,于是顺天应人,称帝上尊号便顺理成章地摆上了日程。天聪十年四月,皇太极正式即皇帝位,受“宽温仁圣皇帝”的尊号,改元崇德,定国号大清。皇太极开辟了清朝历史的新纪元。他是名副其实的清朝第一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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