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勃
下狱之后,司马迁有三个选择。
第一,是接受死刑。这在当时,其实是非常自然的选择,从战国到西汉,一直是危险系数极高的时代,意外死亡的事随时可能发生。相应的,那个年代的坦然赴死,相比今天容易得多。
贪生怕死难免“为天下笑”,重义轻生,却可能得到好评。事实上有气节的士大夫,多半会抢在死刑执行之前选择自杀,以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辱。
但是,父亲嘱托的那部史书,也是自己这些年已经倾注无穷心血的史书还没有写完,这时候死,意味着前功尽弃。
第二,是花钱赎罪。按照当时的法律,如果能够拿出五十万钱,可以“减死一等”。司马迁拿不出这么多钱,也没有朋友愿意借钱给他,——朋友们也未必是吝啬,更多恐怕还是害怕借钱引火上身。
第三,选择死刑的替代刑“宫刑”。
司马迁已经只剩这条路可选了。于是他活了下来,汉武帝让他改任一个当时还只由宦官担任的职务,“中书令”。
司马迁很清楚,“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这个选择,意味着今后自己将面对无穷的嘲笑。宦官是整个社会鄙视链的底层,高洁的士大夫们,只要和宦官发生一点牵连,就视为莫大的屈辱。一个本来优秀的人物,若是与宦官亲密一些,他的朋友就可能与之断交,他就要被逐出士大夫的社交圈,何况自己成为一个宦官呢?
尤其是在自己的家乡,司马迁从小就不被乡亲父老喜欢,他越成功,越证明父老们眼光拙劣。现在,司马迁因为说错了话而落到这个下场,他们一定喜闻乐见(“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
但司马迁还是选择坚持活下来。理由,也就是今天中小学生作文里反复引用的那句话: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知道,现在就选择死亡,那真如鸿毛一般轻浮,如蝼蚁一般卑贱。他必须坚持活下来把那部后来被称为《史记》的书写完。他的生命只有与这部书融为一体,才能有泰山之重。
司马迁最终的结局,没有可靠的记录。有人说,他最终还是因为口出怨言,而被汉武帝处死。有人推测他是自杀,也有可能。汉武帝征和三年(前90)写《报任少卿书》的时候,司马迁《史记》肯定已经写完。而这封著名的书信,许多地方看来都不像只是写给任安的,而是一封遗书:处处流露着最大的事业已经完成,人生已无可留恋的感觉。
《史记·赵世家》里,写了一个很不可靠,却也许能体现司马迁心迹的故事:程婴受尽屈辱,终于把赵氏孤儿抚养成人,然后,他就选择了自杀,程婴说,我要去告诉逝者,这个重任,我已经完成了。
仿佛,司马迁就是程婴,《史记》就是他的赵氏孤儿。
司马迁死的时候,大约仍然没有得到亲族和父老的认同。司马氏祖辈的墓地,在家乡夏阳的高门原,而司马迁的墓地在芝川,远远隔开。这种屈辱的处理,和今天当地有关部门把司马迁视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形成了鲜明对照。
自然,这一切毁誉,对司马迁来说,都已经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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