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郑板桥和他的潍县岁月

“三更灯火不曾收,玉脍金齑满市楼。云外清歌花外笛,潍州原是小苏州。260 多年前的一天,郑板桥这样描述这座城市。这位潍坊历史上最有个性的地方官,曾经“春风七载在潍县”,他登临过的禹王台,他咏叹过的白狼河(今白浪河),他修辑过的城隍庙……都化成了城市的一部分,成了潍坊文化品格中的一个个标签。

我有时会想,板桥先生对于后人加在他名字前面的称谓,“清代著名画家、书法家、诗人”“扬州八怪之一”“潍县知县”……他更喜欢哪一个呢?

1746 年,郑板桥调任潍县县令。那一年,他54岁。

在此之前,他在鲁西小城范县做了4年县令。告别范县,来到潍县,“行尽青山是潍县,过完潍县又青山”,这是潍县给郑板桥的第一印象。他不会想到,不久后他会深深地爱上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这将是他宦海生涯中最重要的一个舞台。

据《重修兴化县志》记载:郑板桥到潍县上任后,“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具领券借给,活万余人。”当年秋,又连续 8 个月大旱,为减轻农民负担,板桥主动“捐廉代输”,拿出他一年的“养廉银”千两之多,代交赋税,救民于水火。

“有谴,我任之!”郑板桥的这句话,出现在人民生命受到威胁之时,此时,在他的心目中,民大于天,大于那些正常的报批程序,大于自己的前程官职。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当这位小小的七品官躺在衙斋里辗转难眠,听到窗外风吹竹叶沙沙作响,心中想到的却是民间疾苦之声。就是这位七品官,面对灾荒,他处置果断、措施得当,“活万余人”。他勤政爱民,“于民事则纤悉必周”。在他的任内,“无留牍,无冤民”,“囹圄囚空者数次”。

1751 年,郑板桥写了一首诗:“进又无能退又难,宦途跼蹐不堪看,吾家颇有东篱菊,归去秋风耐岁寒”。这首诗的题目为《画菊与某官留别》。辞官归隐之心不只是口头所说、心中所想了,郑板桥已经着手在做着与潍县的朋友们告别的准备了。

1753 年,郑板桥离开潍县回到扬州,走时除了书籍铺盖,没有带走潍县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对于官员,老百姓心中有杆秤。据传,郑板桥离开潍县之日,城内万人空巷,“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

潍县人为郑板桥建了生祠,他离任之后,他的诗词书画成为人们收藏的珍品,他的故事在人民中间传了一代又一代。他留给潍县的,是千年不朽的风骨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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