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生活在明末清初这一动荡的历史时期,他于乱世中目睹明朝朝政之贪腐,人民生活之困苦及社会诸多顽疾。他满怀爱国热情,深刻总结明亡的教训,怀抱匡时救世之情怀,“事关民生国命者,必穷源溯本,讨论其所然。”
纵观顾炎武一生,其对国计民生之忧患贯穿始终,其忧患之巧容也相当丰富。在其论述中,顾炎武对于许多重要的历史问题和明代的政Z和社会问题的认识深刻且富有哲理性,充满着深刻而彻底的反思精神。
同时,他批判地继承了儒家传统忧患意识的精华,主要表现在对国家社会之治理、对国计民生之利病、对当世学风之空疏等方面的忧患。特别是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更是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忧国家之殆
1、“天子独断行之”
顾炎武详细考察了明代的政Z体制,深切感受到,明代政Z贪腐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天子专权。在他看来,造成明朝政Z黑暗的原因就是天子独断,能人贤士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国家的治理存在很大的矛盾和隐患。也正是由于天子的独断专行,整个明朝没有大臣敢劝谏皇帝。
朱元璋建朝之时,为了调和各阶层的矛盾,博览历代统治得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君权。他废除了沿自秦朝的丞相制,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实行以君权取代相权,设“三司”取代行省等手段来加强君权,设置专口的持务机构,以严刑来强化中央集权,收缩地方权力。送一做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皇权政Z,皇帝集诸权于身。
到了明中后期,朝政日益废弛,社会矛盾更加尖锐,黑暗的政Z统治巧残酷的经济剥削,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各种灾荒连年出现。这时的君主专制异常严酷,对整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当时宦官当道,朝廷党争不断,皇帝所能听到的都只有宦官和近臣们的话,完全脱离了老百姓和各地方官吏,其他人没有化会向皇帝汇报国情与民情。
正如顾炎武所说“人主之所患,莫大乎唯言而莫予违”,这使得皇帝失去了了解各方面信息的渠道,也造成地方官吏只求不犯过错,整个国家治理处于完全擁疾的状态。
用“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来描述晚明的官场,在顾炎武看来实在是不为过。他认为在这种制度下,任何人都处于被巧疑的地步,所有的事情都处于被牵制的情形,从而造成官吏们忙于应付,没人肯真正为国家、为百姓服务,导致国家政Z衰败,杜会积贫积弱。
顾炎武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由这种高度集中的皇权专制造成的,也是明朝最终亡国的根本原因。
2、“法制废弛”
“自古国家承平日久,法制废弛,而上之令不能行于下,未有不亡者也。”顾炎武总结历代兴亡治乱的教训,认为明后期法制的废弛,也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沿用的法律原则,在封建社会中这一原则得到了普遍的遵循。
顾炎武认为,明朝后期,由于封建专制统治的贪腐,虽然有防范官员犯罪的法律制度,却因为这一原则导致法制的废弛,而法制的废弛也最终导致了亡国。
明朝在普通的审判机关之外,还设立了特务组织“厂卫”行使审判权。明朝厂卫特务组织直接听命于皇帝,它们所作出的判决,就连司法机关也不得过问。这些特务组织往往不分青红皂白,随意逮捕任何人,并且滥用刑罚。这种特务机关的表现,是明朝实行极端君主专制的产物,对明朝后期的法律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顾炎武还反对特权人治的例乱法、因例立法。并且从历史上,对因例破法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进行了阐述,强调当时社会是一个因例立法、例行法废的特权时代。
在传统社会中,司法中的“法”与“例”,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人治服务的,一切都取决于君主或官员的意志,“因例破法”、“因例立法”就造就了中国社会的特权人治统治,更造就了明王朝特权人治的特色。
可见,明代的法律打着所谓“无失祖制”的名义,只能是自欺欺人,许多法律制度弊病很多也不肯更改,最终导致积弊严重,给整个国家带来危害。
3、“郡县之弊已极”
明末时期,政Z模式的弊病除了君主专制,还有由此引发的统治模式“郡县制”的权利失衡。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理念中,一直存在着“家天下”和“官天下”两种。
其中“家天下”指的是“分封制”,即君王将士地按区域分给自己的亲属管理,这些亲属在各自的领地享有很大权力,包持拥有独立的财权和军权。他们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诸侯王”。
另一种“官天下”,也就是“郡县制”,自皇帝到普通官吏,是上下级的关系,具有严格的等级权力。这两种统治模式一直处于争论斗争中,历史上有的朝代甚至因为此争论导致灭亡。顾炎武对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
顾炎武认为“郡县制”的统治模式有存在的合理性。即使圣人执政,若废除封建制,改为郡县制,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办到。由此可得出,圣人治理国家,既可选择封建制,也可选择郡县制,两种都可以作为统治的模式,另外一层意思是说如果想改制是非常困难的。
换句话说,当时明朝实行的郡县制实际上是不彻底的,至少说是不成熟的郡县制。送种做法产生众多的弊端可想而知。对于送种不彻底的“郡县制”,顾炎武认识非常深刻。他引叶正则的话”今天下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
认为在这种不彻底的“郡县制”中,家庭亲情为基础,形成父子相传,兄弟相传;聪明睿智之人晋升到中央集权之中,巩固这种制度,使得中央高官“明知其为天子之大害而不能去也”,又说在州县之中,为官者生活清闲,民众生命不保,刑诉苛烦,以求钱财,“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若不生事端,何以自活?”
因此,顾炎武认为中央过于集权,造成地方无力施政,更造就了后世有其不善治理者“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以严刑酷法以防禁,官员“相与兢兢奉法,以求无过而已”,民生疾苦不法于。
如此,“郡县制”的施行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君王,如果君王能力不足,是不适合这种统治模式的。一旦不能有效应对,所产生的各种矛盾也十分严重。
4、“有才不得遂其用”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关系到国家治乱之关键,这也是顾炎武深入思考的问题。他认为人才不能被约束在律例之内,治国一定要得到相应的人才。由此可见,顾炎武对国家用人之忧虑,思维之深刻。
明朝统治者为了从思想上控制知识分子,规定科举考试只能在四书五经的范围内命题,多数读书人为考取功名,埋头读书,不求实际。
对此,顾炎武批判八股取士之害,可与秦朝焚书坑儒相匹敌,也指出科举之弊,莫甚于拟题,敬请名师在场外做好,让其子弟记诵熟习在场内写出。导致科场文章大多都是在外面准备好的内容。于是“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
还有精明的书商汇集中试士子的文章,连同考官评语一起印行销售,这样靠背诵应试文章金榜题名的人,不少人竟“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书偏旁”。可见,明末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当狭窄。顾炎武对此痛心疾首。
他认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造成国家出现严重危机时却不能获得有用之才,从而最终导致明朝的灭亡。正如其言,“国家当危乱之日,未尝无能任事之人,而尝患于不用;用矣,患不专;用之专且效矣,患于轻徙其官,使之有才不得遂其用,以至于败,而国随之。”
二、忧社会之弊
1、“清议亡而干戈至”
“清议”是古代社会中文人志士聚集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活动。大部分时候,文人志士所议论的就是政Z上的见解,谈“经”论“道”也会附会上时政,有利于君主和官员了解百姓的心声。
无论是是先秦时期由朝政建立的稷下学宫,还是魏晋时代的“清谈”,都对中国古代“经”的阐述巧政Z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顾炎武也重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他比较看重“清议”,因为“清议”所阐述出来的观点能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对社会的习俗风气也有所影响。
晚明时期,皇帝贪腐无能,宦官专权当道,同时,明朝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专制集权,他们大兴“文祸”,使整个社会笼罩在高度紧张的氛围中,禁钢了思想和言论,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以上可看出,在当时社会政Z贪腐,统治者丧失民也、,社会造成巨大混乱的时期,这种倒行逆施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也正如顾炎武所说“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
在顾炎武看来,民众的清议权力是最基本的权力,也是一个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保障。如果百姓失去了表达也声的权力和机会,那之说明政Z统治已经黑暗到极致,统治者也没有继续统治下去的基础,必将招致“干戈至”,从而使得国家陷入混乱。
2、“法令存而教化亡”
教化是一种治国之道,统治者通过推行政Z教化措施,使老百姓效仿,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顾炎武回顾明朝历史,教化存亡,将明朝分为两个阶段“自万历上,法令繁而辅之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则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其君子,工于绝而不能获敌之首;其小人,善于盗马而不肯救君之患。”
也就是说,明万历以前律令和教化相辅巧成,而万历后,国家颁布的法令虽在,但已不能起到教化的作用了,国家也不能采取正常的教化方式,至明末已发展到“利之所在,则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于是机诈之变日深,而廉耻道尽”的地步。以致顾炎武哀叹“风俗衰而叛乱作矣”。由此导致朝政贪腐,国家日趋顽废。
顾炎武重耻,并将仕人之无耻,称为国耻。他认为,明后期官场中许多不良风气被老百姓效仿,导致租会风气败坏,士大夫无羞耻私,贪腐猖獗,百姓无羞耻心,犯罪渥厥,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不稳定。
首先,官场吏风贪腐。顾炎武指出“今观之,则无官不赂遗,而人人皆吏士之为矣;无守不盗窃,而人人當僮竖之为矣。”士大夫交际白金随处,“茶话无非此物”。
顾炎武还认为,明神宗后那种犯了法可用财物来抵罪之做法是官场贪腐严重的重要原因,士大夫不但没有起到化民导俗的作用,反而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同时,官场享乐之风流行。顾炎武说,万历之末,仕人无所用心,贪图娱乐。
至天启中,始行马吊之戏,江南、山东更甚“凡于无人不为此”。此外,化人为官一任,享乐一域,教戏唱曲为事,宫方民隐,置之不讲”,故顾炎武叹曰:“国安得不亡,身安得无败!”
其次,生员之弊,遗患无穷。据顾炎武估计,明末天下生员“不下五十万人”,这些生员不学无术,能写文章者,“数十人不得一”,能报效国家者,“数千人不得一也”。顾炎武称其“己为游手之徒,足称五蠢之一矣”。
顾炎武叹曰:“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识之人,而教之使为朋党。”致使这些游手之徒,出入公口干涉朝政,危害国家;武断乡里,横行霸道;群起闹事,扰乱化会秩序。可见,生员已成为明末社会的一大毒瘤,对当时的社会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
顾炎武认为风俗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治乱兴衰。他借用苏拭的话说:“国家之所亡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因此,顾炎武将礼义廉耻四德视为“国之四维”,认为四德得不到伸张,教化不予以加强,社会必然走向混乱。
三、忧民生困苦
1、“占良田”
明朝末年,农民的王地也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规模向地主阶级手中集中,就连万历年间的大学士张居正,为政时“天下为己任”,最后家里也拥有士地八万余亩,该样的例子在明代还有很多。
顾炎武目睹明末士地兼并疯狂的历史事实,官府积极参与其中,“鲁山合县尽括为公田,焚民故券”。士地高度集中,丧失士地的农民只能成为受地主剥削的個农,由此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后果,赋税缴纳繁重不均。
依靠掠夺农民主地而发家致富的地主豪绅,不仅兼并大量士地,而且逃避应尽的纳税义务。这样一来,沉重的田赋负担多半转嫁到贫苦农民的身上,贫困下户成了重赋的实际缴纳者。
另一方面,顾炎武还看到由于繁重的赋税导致“流移失所者多矣”,甚至“每里有逃去一半上下者”。这样一来,更多的农民走向破产,该些农民为了生存,紛纷为自己寻找出路,“去农而为乡官家人”者有之,“去农而蚕食于官府”者有之,“去农而游手趁食”者亦有之。
这样一来,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止地,变成了租种地主士地的佃农,受到残酷的剥削,缴纳繁重的赋税,导致了贫困的严重性,成为明末年间一个空前突出的问题。
2、“物日重,钱日轻”
银荒在中国历史上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重大灾害。顾炎武也亲自经历过,认为“此唐、宋诸臣每致叹于钱荒之害,而今又甚焉”。
白银的市场供给减少而需求不断增加,从而引起银荒。顾炎武北游期间,目睹有些地区经济落后,因白银的缺乏引起的农民生活困苦,也成为了当时的一大问题。
在有的地方,谷物被称之为谷贼;在有的地方岁末谷物丰登,“而民相率卖其妻子”,以求白银纳租。农民交税不用粮食而要用白银,白银不多但所交赋税不断在加倍,由于缺银,农民们不得不低价出卖自己的农产品用来交税,生活自然苦不堪言。
在小农经济时代,丝织品、谷物等,经折合而至钱,再经折合而至银,“使民贱集而贵折,则大熟之岁,反为民害”,从而使钱银聚集在富裕之家与为官之家。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时,赋税一概征银入国库,再将碎银重铸为银锭。为弥补重铸时的损锭,征税时增加火耗。不法官员增加差额以牟取暴利,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清初沿用了这种做法,最终“民千五输国之十。其取则薄于两而厚于诛”。对豪富,征收银两,可以称其多少;对穷户,征收錄钱,多收而不敢言。但此时的“火耗”不断加重,有些官吏甚至以此为生财之道,老百姓们不堪重负,顾炎武甚至说“生民之困,未有甚于此时者矣。”
同时,顾炎武在其《钱法论》中历考古制,认为“今之钱则下而不上,伪钱之所以日售,而制钱日蜜”,致使货币流通不畅,更有甚者制造出地方性的货币。
因为国库收银不收钱,钱不得流通于上,因此,国家就相应的缺少对货币的管制,致使“盗铸云起”,钱更不值钱。再加上钱法数变与历代年号更改,钱币也就不通用了,人们手中的钱也就不是钱,因此造成了通货膨胀,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3、“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的《歙县风士论》里,描述了明朝开国到弘治年间,整个社会发家致富的过程。起初,男耕女织者,家庭殷实;嘉靖年间,不重田王商贾者,家庭殷实;嘉靖末至隆庆年间,经商者家庭多殷实,耕织者家庭少殷实。
通过对明朝整个社会历史发展做了阶段性的对比,可以看出社会风气不断变化,人们为了利益,化欲膨胀。统治者对老百姓进行经济上的掠夺,这样必然导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结果。
可见明末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其结果是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特权阶层手里。
同时,明末有一大批豪绅,利用特权和资源从事商业活动,与百姓争利,形成“万历以后,天下水利,破植、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的局面。
官商勾结,垄断了许多重要经济部口的商品贸易,进行强制性的掠夺,如顾炎武国家垄断食盐贸易为例,指出国家垄断势必多设盐吏,这些盐吏大量侵吞国税,阻碍了食盐的自由流通,兴贩私盐者增多而“刑狱滋矣”。如此严重粗碍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民生的困乏。
由此,顾炎武大声疾呼“今天下之患,莫大乎贫。”由于贫富不等,使得天下大乱,富人们拥有更多的资源而在社会中处于优势,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穷人没有足够的资源去竞争时,社会随即階入危机,两级分化在所难免,并日庭不均衡,大多数人民群众处于贫困状态,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明末社会的不稳定。
四、忧学风空疏
1、“文章之病,全在模仿”
明朝中叶,李攀龙等人倡导文学复古运动,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即写文章要模仿秦汉时的风格,作诗歌要遵照盛唐时的气象,送一时间拟古之风盛行。对此顾炎武有不同的看法,他痛斥文章模仿之弊病,反对文人的拟古、复古风气。
他指出“近代文章之病,全在模仿。”文章即使模仿的与古人写的一样,也只是文章的结构相似,而没有古人文章的神理仅得些皮毛的东西。效仿别人必不如别人,对此顾炎武认为源于模仿写出来的文章,即使再怎之形似,也不能直抒脚臆,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
由此可见,顾炎武认为,模仿是文人之大病,做文章如果都走模仿之路,就会因为缺乏文章的精神而僵化不堪。他认为定格而取文,就会缺乏精神而流于形式,不能直抒胸臆,达到一定的高度。
当然,顾炎武也清醒的认识到,造成这种现状与当时的封建专制统治有很大关系,八股取士令天下文章千篇一律,文人们做文章纷纷仿效他人作品,僵化和制约了人们的思想,从而丧失了人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见当时社会思想文化领域是一片毫无生气的沉闷景象。
2、“著书无非窃盗”
顾炎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对明代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割窃的不良风气深感忧虑。顾炎武曾言,著书如铸钱。采铜深山中,不能有废铜的参入。著书亦如此,要找到真实可靠的材料。
顾炎武对于著书立说的态度和做法是非常谨慎的。在他看来,著书立说好比是采铜铸钱。从山上开采出来的铜矿石应该加冶炼,精选浓缩,提纯出适用于铸钱的铜,然后加以铸造,这种做法需要消耗很大的精力。
而在当今的学术中,缺少送种踏实而循序渐进的学风,取而代之的是浮躁的做法。很少人能做到“鞋首穷经”,而是互相抄袭,将别人的著作变相的改编变为己有,冒充自己的著作。
这在顾炎武看来,有些著作本来并不是精炼的作品,后来经过抄袭改装更是文理不通,就好化是将本来就废弃的铜钱重新铸造一样,材质不好的铜自然也铸造不出优质的东西。还有就是部分人学术水平很低,把优质的作品改编的粗劣不堪。
这种做法,用顾炎武的话,就是“窃书”。他说:汉朝时,人们托古人而著书,张霸著《百二尚书》、玉宏著《诗序》等就是送样。近代来,人们好窃他人著作,为己著。针对明代而言,“其所著书,无非窃盗而已”,顾炎武将剽窃之人称为“纯贼”。
3、“耻经生之真术”
明朝时期,学术思想主要继承了宋代的学术思想。其在初期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后来逐渐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到了明晚时期,消极带有道教思想特点的也学泛滥,学风流于空疏。人们受理学、心学末流的影响,远离世务,空谈也性。
这时的明王朝己走入末路,社会矛盾重重,各种战事接连失败,严峻的社会现实把顾炎武从中震醒,他认为学术之风会影响国家治乱。因此他对明代空疏的学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它直接造成了明朝的灭亡,揭露和批判空疏学风是其忧患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顾炎武指出,孔子删除六经之语,都是不足言论的空话。对顾炎武而言,古代圣人删订“六经”,其根本就是用此来有效解决当时社会发生的问题。所以后人著书立说,都要依此为准则,真正的学问是面向社会现实的,不能单纯纸上空谈,贻误国家,从而导致国家混乱。
随着也学的日益腐朽、社会危机的不断加深,顾炎武极其痛恨明末空谈之风,他批评当代清谈之风,甚于前代,将清谈老、庄,转到清谈孔、孟,未得孔孟务实救弊之要道,认为清谈不能救弊时政,而使国家乱亡,人民受苦。
顾炎武认为当前的学术风气是违背孔孟真实的想法,过度强调个人的也性问题,使得学术风气过度“尊德性”,而忽略了客观实在的行动,没有真正做到“道问学”。
可见,顾炎武强烈批判那种逃避社会责任,“置四海困穷不言”的不良学风。认为清谈误国,严重脱离当时的社会现实,导致国力日衰,世道日乱,民不療生,学风空疏,对国家社稷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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